暑修選課系統 - 系統公告

標題: 111學年度暑期選課(6/16~19)、上課(7/3~8/27)及繳費注意事項 公告日期: 2023/06/13 [?]

1.選課日期:112年6月16日(星期五)至19日(星期一)。
  (系統開放時間:6月16日早上8:30至19日晚上10:00)

  上課日期:112年7月3日至8月27日。

2.繳費時間:111年6月22~27日
  繳費:選課截止後,請同學於6月22日,逕行上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站列印繳費單,
  繳費注意事項與操作說明網址:本校首頁→右下角「常用連結」→「學雜費繳費」→
  「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站」或直接搜尋「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站」;請依繳費單
  說明方式繳納學分費,繳費期限至6月27日截止,請學生務必於期限內繳費,
  逾期未繳納者視同未完成選課手續,由教學組於選課系統逕自退選。

3.修課人數未達規定人數者一律停開,停開之科目,由系所公告學生周知,並由教學組辦理退選事宜,
  學分費全額退還。
  各類課程修課人數如下:
  第一類課程:學士班課程至少 8 人,研究所課程至少 3 人;若不足前述開課人數則不開課。
  第二類課程:至少 10 人,不足開課人數則停開。若有特殊情況,須簽請教務長同意後,
              始得開課。

4.暑期課程之學分費,依當學年度學校公告收費標準繳交,各類課程收費情況分述如下:
  第一類課程:以不收費為原則,但下列學生仍須依規定繳費。
            一、學士班延長修業期限學生,於前一學期中修習學分數在9學分(含)以下者。
            二、研究生。
            三、外校學生。
  第二類課程:
            一、本校學生收費方式:
                每一科目修課學生數達17人(含)以上者,依公告收費標準繳交。
            二、外校學生收費方式:
                依公告收費標準加二成辦理。
            三、修課學生數不足17人(含外校生)時,由修課學生共同分攤補足17人之費用。


5.因修課人數不足,而停開之科目,屆時由出納組辦理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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