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班選課系統 - 系統公告

標題: 114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在職專班加、退選課須知 公告日期: 2025/09/01 [?]
114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在職專班加、退選課須知
一、開始上課日:114年9月8日,當日無課者不需到校。
二、加、退選日期:
自114年9月8日起至9月19日止。
系統開放時間:
114年9月8日上午8時30分~9月19日晚上10時止,日夜均不關閉。
※預計於本學期(114學年度第1學期)辦理休、退學或出國交換者,請務必於加、退選開放期間內將已選修課程退選,以免因選修課程而須繳交學分費。
※要查詢曾修過之課程,請由學校首頁
點選:常用系統—教務系統—碩士在職專班—碩士在職專班成績查詢
輸入學號及密碼(成績查詢密碼同選課密碼)即可查得個人之歷年修課明細,以為安排修課之參考,避免重覆選修相同課程。
三、選課程序:
※各所課程均開設於一年級※
(一)選課路徑:
請由學校首頁
點選:學生→學生事務(教務系統)→點選使用者為「碩士在職專班」
   →碩士在職專班選課系統,輸入學號、選課密碼(不是單一入口的密碼)
忘記選課密碼者請重設密碼(系統不提供查詢密碼功能)
(1)請依選課路徑連結至碩士在職專班選課系統登入頁面,點選:重設密碼。
(2)輸入:學號及個人身分證字號後4碼,
系統會將選課密碼發送至您學籍系統所留之 E-Mail,
此密碼僅適用於選課系統及成績查詢系統。
	請同學務必於系統開放期間內完成選課。
(二)選課完成後,請確認所選取之課程,在科目標記欄顯示出「旗子」才算完成選取。惟系統每日均會執行先修課程篩選,請同學於選課隔日中午過後再一次登入系統「檢視已選修科目」再次確認是否有課程因不符先修課程條件被篩退。
   先修課程是以就讀所屬系所後所修(或抵免)課程之科碼為比對依據,若有其他時期所修課程符合先修條件者,可填寫擋修單,送授課老師簽名核准後於加退選期間送達教學組辦理。
(三)加、退選截止日期後一週內(不含截止日),學生應自行列印選課結果單予以簽章,並經系所主管及指導教授簽章,送交至所屬研究所辦公室統一整理後送教學組存查,「選課結果單」之內容應與網路選課內容完全一致,未繳回選課結果單者,若有任何疑義均以網路選課資料為準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項:
(一)研究所在職生每學期可修總學分數之上限由各系所自行訂定,其下限之規定如下:第一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3學分,第二學年第一學期不得少於2學分,第二學期之下限由各系所自行訂定。
當學期修課有學分下限規定者,選課學分不得低於下限。
(二)各系所課程均獨立開課,選課系統學生不能自行所際互選,欲申請修讀其他碩士專班課程者,請填妥「所際選課申請表」送所屬系所、授課教師及開課系所簽章後,於加、退選截止日前送達教學組登錄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學生不得同時修讀上課時間衝突之科目,如經察覺,其所修上課時間衝突科目之成績以零分計算。(本校學則第16條)。
(四)已修及格又重複修習之科目學分數,不得列計於畢業學分數內。重複修習科目由系(所)審定。(本校學則第32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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